民以食為天,食以安為先,食品安全關系到人民的健康和幸福,對于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(guī)的食品的行為,我縣認真貫徹《食品安全法》從嚴執(zhí)法。2021年10月19日,綏寧縣XXX湘味館以每公斤4元的價格出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生產的綠豆芽1公斤,被舉報。經抽樣檢驗核實綠豆芽不符合國家標準,XXX湘味館被罰款1000元,并沒收違法所得4元。